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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文严禁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2014年02月26日 15:58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据湖南日报2月25日报道,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将进一步有章可循。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2013年,针对不少群众反映农民建房存在选址布局乱、收费罚款乱、涉及部门多、审批环节多、占用耕地多等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将切实规范和改进宅基地管理,列入重要议程。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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