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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

2014年03月17日 16:50
根据这套文件,今后中国要“建立研究生毕业前质量反馈和毕业后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健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强制退出机制”,“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

  据新华网,根据教育部网站17日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10%和5%,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根据办法,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还同时公布《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一系列文件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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