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根据教育部网站17日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10%和5%,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根据办法,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还同时公布《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一系列文件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