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波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过去三十多年中,中国国务院展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自觉和巨大努力。但要知道,依法行政不仅仅是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的要求,也应当是对国务院自身的要求。如果以法治的标准来衡量,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当局的所作所为,离满分还有相当差距。
下面着重检讨国务院在依法行政上的一些缺失。这些问题,解铃、系铃未必都在国务院,但国务院至少是不可推卸的当事者。指陈国务院行为的缺失,也不是因为国务院比地方政府做得更糟,而是倡导依法行政从国务院做起。如此,不仅仅能够对地方政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也可以解决地方政府面临的许多规则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