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消息,4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传、解读日前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地区出现治疗甲亢药物甲巯咪唑“一药难求”的现象。为从根本上解决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多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施策,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破解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难题。《意见》对包括一批经典老药在内的常用低价药品从改进价格管理、完善采购办法、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加大政策扶持等方面明确了保障常用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