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2014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提出详尽的时间表;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2014年6月底前必须启动试点;同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展情况,将由国务院医改办负责考评,纳入地方政绩考核。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如此明确。
“大病保险”始于2012年8月,主要针对城镇未就业居民和新农合的参保者,并不包括“城镇职工”。当时,六部委联署出台文件,要求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确保生大病者可享受“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