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据人民日报报道,深圳市每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残保金)达数亿,但去向成谜。深圳残联回应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无规定要求公开其用途明细,且“敏感”,这引发公众对残保金的关注。
何为残保金
所谓残保金,是指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专项政府性基金,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中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用人单位通常须拿出1.5%-2%的岗位聘用残疾人。但中国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意愿并不高。据残联有关调查,90%的企业实际上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青岛4万多家企业中,只有4.5%的企业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北京市44.5万家用人单位中,聘用残疾人的有2.1万家,仅占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