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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起媒体违法案件曝光 多涉“有偿不闻”

2014年06月20日 07:27 来源于 财新网
《河南青年报》《西南商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在列;有六起案件是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违法敲诈;一些媒体采编与经营不分,刊登付费报道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6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近期查办的八起典型案件,《河南青年报》《西南商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在列。

  八起案件中,有六起都是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违法敲诈。例如,2011年6月至8月,《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伙同法治网广东频道刘维安等人,收受某企业钱物共计31.5万元。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两人还伙同他人,在茂名、深圳、河源等地以报道负面新闻相要挟,多次索取他人钱物共计17.8万元。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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