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梦凡)据新华网报道,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已对沪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者等20名责任人采取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拘。
据悉,事故中引爆的湘A3ZT46厢式小货车系非法改装车辆,且非法载有危险品。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工作人员称,如果仅是货车和大客车追尾,并不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上亡。但由于该货车经过改装后在内部非法加装容器,并装有6.52吨乙醇,碰撞后,容器破裂,乙醇瞬间爆燃,周边车辆根本来不及反应。最终,车载乙醇沿道路蔓延烧毁5台车,致4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