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近日,外资独资办医终于取得关键性的突破。8月27日,卫计委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同时,开办外资独资医院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如果省级卫生部门审批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由省级商务部门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外资独资医院设立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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