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农村集体土地权能的配置、分化和细化,是下一步改革的唯一出路”。“(我们)马上面临50年、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的问题。台湾的做法是拆房换地,但这个原则用到大陆万万不可行。”9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在中国农业大学召开的“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论坛2014”上,做出上述表示。
甘藏春回顾了中国土改历史。他称,从1949年的农民个人私有制,到上世纪50年代的集体所有制“一大二公”,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过程是先有实践,后有政策”,一系列改革解决了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问题,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并最终通过《物权法》予以界定,这是历史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