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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姓氏之外,公民可选其他姓氏

2014年10月29日 09:42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法通则》和《婚姻法》部分条款的解释草案拟规定公民姓氏的例外情形: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财新网】(记者 周卫 实习记者 罗国平)公民是否有权选择父姓与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10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关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部分条款的解释草案时,这一问题成为讨论热点。

  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但并未说明在父姓与母姓之外是否可以选取姓氏。其结果便是,当有的公民主张选取其他姓氏时,法院找不到可以支持其主张所依据的法律。

  依据昨天审议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部分条款的解释草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在行使姓名权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共同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但有如下例外情形: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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