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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再拒艾滋就业歧视立案 原告上诉

2014年11月06日 07:51 来源于 财新网
这是全国第六起艾滋就业歧视诉讼。发生在贵州的两起艾滋就业歧视案迄今均未被当地法院受理,其余四起案件则无一胜诉

  【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李成是一名特岗教师,三年满期后,考评合格,但因体检HIV呈阳性,申请学校留任遭拒。10月24日,李成向当地法院上诉,30日收到黎平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这是全国第六起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但迄今,发生在贵州的两起艾滋就业歧视案均未被当地法院受理,其余四起诉讼则有两起达成调解,两起败诉。

  2010年,李成通过公开招聘考试,与黎平县人社局、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成为特岗教师,并被指派到黔东南州黎平县某学校任教,聘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按照人社局规定,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且三年考评均合格,可申请留任。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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