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转型期的权利清单制定面临诸多矛盾。比如一些应该有的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一些不符合改革需求的权力却是法律所要求的。对此,浙江的应对办法之一是:设立非常用权力。
在削减权力过程中,浙江省省长李强告诉财新记者,法律上有规定的比较难减。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是省内立法规定以及政府规章规定的。“政府规章我们好办,重新修改规章。”李强称,浙江已先后两次提起省人大修法,涉及20个法律条款。省人大非常支持,进行了修改。还有一部分是要向中央汇报的,就提请全国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