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侯军霞非法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对侯军霞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据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侯军霞非法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对侯军霞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