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学清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15年1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何学清因身体原因,请求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学清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