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 单玉晓)“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小主要应该看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状况。”
1月18日,华东政法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童之伟教授在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十周年论坛上提出,宪法是通过限制公权力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建设法治国家要严格实施宪法。
童之伟认为,人身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通信自由等保障状况是评价中国法治建设的根本性指标。
他表示,中国目前处在“人治”向“法治”过渡的初期阶段,该阶段的重要特征是人治要素与法治要素并存,但人治要素更多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