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揭牌

2015年01月28日 15:39 来源于 财新网
其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而驻地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财新网】(记者 王婧)最高人民法院法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在深圳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出席揭牌仪式。

  在1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了设立巡回法庭的背景。孙军工说:随着社会矛盾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201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均在1万件以上,登记来访6万至7万件次。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发挥其监督指导地方法院工作的职能,不利于维护首都地区和谐稳定,也不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邵超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