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范小舟)2015年4月24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彦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经轰动一时的李彦杀夫分尸案终于落下帷幕。
二审法院认为,李彦因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持枪管连续击打丈夫谭某头部致其死亡,并分尸抛尸,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谭某对本案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李彦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对李彦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判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依法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