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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首次公布煤矿矿长黑名单

2015年07月22日 09:51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规定,张光伟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这13人均为2014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且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据人民日报消息,近日,安监总局首次发布煤矿矿长黑名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规定,张光伟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这13人均为2014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且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据了解,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去年12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大幅提升,其中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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