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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两法官履新遭质疑

2015年07月22日 10:16 来源于 财新网
法学家陈光中、应松年均认为,当前涉呼格案的法官不宜在业务上“升格”,强调司法责任制应遵循司法规律并坚持权责统一,如何去行政化是前提也是难点,“最高法院的态度是步子要稳一点”
10月31日,呼格吉勒图的妈妈捧着儿子的照片。 郭铁流/CFP

  【财新网】(见习记者 单玉晓)造成冤假错案的司法人员责任如何追究,何时追究?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陈夏影案等轰动全国的错案陆续被纠正,但对追究相关司法人员责任的社会期待却杳然无声。

  近日,媒体报道称,参与一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的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呼和浩特中院证实“消息属实。但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所有的业务庭室负责人都进入审判委员会。此次任命系工作需要,并非升职”;该院对呼格案的追责问题表态时称,“追责未出结果,任审委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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