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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检察官杨斌诉广州律协事获立案

2015年07月30日 12:39 来源于 财新网
“因为它关系到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而是折射了诸多的问题和弊端,关乎每个国人的利益和价值——开不出无罪的证明,你将被推定为有罪,寸步难行。”杨斌说
2012年1月15日,2011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斌出席“拥抱正义—2011年度中国正义人物颁奖盛典”。 郭海鹏/中新社

  【财新网】(记者 王婧)因拒绝辗转五地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广州辞职检察官杨斌没能获得实习律师资格证。7月24日,杨斌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律协对其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详见财新网报道“要求自证无犯罪 前检察官诉广州律协”)7月30日,财新记者从杨斌处获悉,越秀区法院已对此立案。

  杨斌此前向财新记者介绍,向广州律协申请实习律师资格,共需提交15份材料,其中一份即为“无刑事处罚证明”。律协工作人员特别交代,这份证明要求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但由于各地派出所均只能开具其户籍在当地的这段时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她至少需要跨省前往五个派出所才能证明自身无犯罪记录。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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