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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自证无犯罪 前检察官诉广州律协

2015年07月24日 16:29 来源于 财新网
若要循规蹈矩办好这份“自14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杨斌至少要跨省跑五个派出所。她在微信朋友圈里写下:“办了一天的证,感慨体制无处不在。”
2012年1月15日,2011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斌出席“拥抱正义—2011年度中国正义人物颁奖盛典”。 郭海鹏/中新社

  【财新网】(记者 王婧)自14岁起,迁多少次户籍,就要办理多少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以此拼凑成公民自身“自14周岁起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向广州律协申请律师实习资格证的必备材料。

  今年45岁的辞职检察官杨斌,对这一规定提出抗议。因拒绝辗转五地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广州律协至今未为她办理实习律师资格证。

  2015年7月24日,杨斌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律协对其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目前越秀区法院已收下诉讼材料,并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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