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消息,各级党委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群团工作会议。
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群团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把群团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绩效目标考核,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与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群团组织代表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整合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阵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群众活动阵地,推动资源、力量、手段下沉到惠民帮扶中心(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延伸,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群团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