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见习记者 林子桢)9月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亳州晚报》刊登公告,向在“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致歉,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学者称此举应属全国首例。
上述公告显示,2012年7月25日,安徽高院作出(2012)皖刑终字第00257号刑事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邱超等19人有期徒刑。经重审,2014年10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邱超等19人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邱超等19人向我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我院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已向邱超等19位赔偿请求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现以此公告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他们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