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10月27日消息,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小普涉嫌贪污、受贿案件,已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张小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还收受巨额贿赂,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其贪污、受贿累计金额达到近千万元。
据新华网10月27日消息,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小普涉嫌贪污、受贿案件,已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张小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还收受巨额贿赂,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其贪污、受贿累计金额达到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