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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方案松绑宅基地使用权

2015年11月03日 20:16 来源于 财新网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有存量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出让、租赁、入股,并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此外,玉米收储政策也将改革, 将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 记者 汪苏)11月2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深化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出台。《方案》明确了农村改革的总体框架,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明确,有存量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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