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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奢会诉媒体名誉侵权案终审败诉

2015年11月09日 15:43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判决指新闻媒体有权利亦有责任对世奢会进行批评监督,争议文章通过记者调查,引用多方意见,参与对世奢会现象的关注和讨论,是行使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为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11月9日上午,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世奢会)与南方报业集团、新京报社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三中院二审宣判,法院认定两家媒体对“世奢会”的调查报道具备事实依据,撤销原判并驳回了世奢会的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新京报》和《南方周末》对世奢会现象的调查和质疑具备事实依据,作者写作目的和结论具有正当性,文章不构成对世奢会名誉权的侵害。因二审出现新证据导致一审判决结果不当,所以依法改判。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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