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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民校拟放开 人大常委忧办学者恐陷两难

2015年12月26日 17:49 来源于 财新网
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拟放开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有全国人大常委和全国人大代表担忧,若设立营利性学校缺乏配套优惠制度,恐使办学成本陡增;非营利性学校的出资者产权保障制度,也有修订呼声
2009年10月23日,河南省博爱县实验小学二(1)班,学生正在进行晨诵。程全/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 记者 盛梦露)正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中,《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下称修订案),拟放开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新类型,打破过去民办学校无法登记为营利性法人,教育领域的分类管理迟迟无法上路的瓶颈。但民办学校若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法人”,虽有可能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办学市场;但依据修订案内容,选择成为营利性法人,土地、税收等办学成本也将大幅提高。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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