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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一审被判无期

2015年12月29日 14:35 来源于 财新网
曾提前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写信给辩护律师称其不服判决,上诉到底
2014年12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及挪用公款案庭审。庭审结束后,离开审判庭的周文斌表情轻松,面露微笑。 王樊/CFP

  【财新网】(记者 郭清媛)12月29日上午,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中院一审宣判。周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决定上诉。

  周文斌今年55岁,湖南衡阳人,2013年5月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6月被免去南昌大学校长职务;9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南昌中院认定,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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