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李春城妻子曲松枝一审被判七年

2016年01月08日 13:20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
资料图:曲松枝。 图自成都红十字会网

  【财新网】(记者 贾华杰)2016年1月8日上午,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夫人曲松枝受贿案一审宣判;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据财新记者了解,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利峰担任了曲松枝的辩护人。

  在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曲松枝曾任市卫生局科技处处长、成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及常务副会长等职。2012年12初,李春城因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曲松枝亦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