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志勇被罢免广西人大代表

2016年01月14日 19:21
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报告、草案、议案和决定
资料图:刘志勇。 新华社

  据梧州日报消息,1月13日,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报告、草案、议案和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梧州市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上述报告和草案将提交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刘志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