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打包”修正。8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三法”修正案草案。其中,选举法增设新规,严把人大代表“入口关”;地方组织法修法聚焦县乡人大工作,拟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成员名额,并可设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这次修改“三法”是部分修改,不是全面修改,从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级人大常委会成员不超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