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4)赣刑二终字第28号
原公诉机关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晨辉,男,1978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六处三科科长,家住南昌市。2013年7月24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云龙,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4)赣刑二终字第28号
原公诉机关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晨辉,男,1978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六处三科科长,家住南昌市。2013年7月24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云龙,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