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实施效果不佳,行政首长不愿出庭、出庭不出声、不愿接受败诉结果现象仍较为普遍。近期,北京四中院公布的行政审判“成绩单”侧面印证了这一问题。
1月26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北京:多项改革齐头并进 审判质效同步提升”一文,仅提到北京四中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和行政首长出庭典型事例,未涉及行政首长出庭整体情况。
财新记者了解到,北京四中院是中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集中管辖审理以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为主要类型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