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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22年 福建许金龙等四人再审无罪

2016年02月04日 17:58 来源于 财新网
判决书称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共同入室抢劫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两年前,福建省检察院以同样理由建议法院再审
2016年2月4日,福建莆田,刚刚走出监狱的许玉森(中)。 图自受访者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春节将近,冤案平反的消息再度传来。继陈满农历“小年”这天无罪获释后,“立春”当日,福建高院再审许金龙等抢劫杀人案,当庭改判四人无罪。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被错关近22年后无罪获释,踏上回家路,该案另一名被告人蔡金森此前已“刑满”出狱。

  今天(2月4日)上午八时,福建高院再审这起发生在1994年的抢劫杀人申诉案。下午五时,法院宣判: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四人无罪,当庭释放。

  财新记者了解到,该案申诉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家属及律师均认为该案存在刑讯逼供,且缺乏物证、证人被诱供,主要证据相互矛盾。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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