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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4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名省部级官员受处分

2016年02月06日 08:12 来源于 财新网
49人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9名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五名省部级官员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昨日(2016年2月5日)晚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报告披露的处理意见来看,共有49人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有包括五名省部级官员在内的74名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调查组建议对天津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建议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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