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海南高院受理陈满国家赔偿申请

2016年03月14日 17:56 来源于 财新网
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总额约966万元,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等媒体道歉
资料图:陈满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3月14日,蒙冤23年的陈满向海南高院申请总额约966万元的国家赔偿,财新记者获悉,目前海南高院已受理该申请。

  据财新记者获得的(2016)琼法赔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海南高院称,“你方以再审无罪为由,向本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本院决定予以受理。”

  今年2月1日上午,浙江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从29岁到52岁,陈满失去自由长达23年,共计羁押8437天,为目前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