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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为改革铺路

2016年03月21日 13:06 来源于 财新网
住建部、公安部宣布废止了从1998年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使得正在推动中的出租车改革,又朝廓清主管事权、统一行业规范迈进一步

  【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据住建部官网3月21日消息,日前,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3月16日起,中国自1998年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告废止。这让正在推动中的中国城市出租车改革,和与之配套的互联网约租车(俗称“专车”)管理方案立法,又朝廓清主管事权、统一行业规范迈进了一步。

  这次遭到两主管部门宣告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具体资质条件、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具体条件: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事业的程序、文件规范等等。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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