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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怎么治?学者可解聘 学生可撤学位

2016年04月14日 15:59 来源于 财新网
教育部定义的学术不端行为拟包括:剽窃、篡改、伪造学术成果、署名不实、论文交易等七类行为。学术不端的责任人,或将面临降级、撤职或开除、解聘等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与学生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 崔筝)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剽窃、篡改、伪造学术成果,署名不实、论文交易等七类行为;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或面临降级、撤职或开除、解聘等处理。

  该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下述七类行为: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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