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 崔筝)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剽窃、篡改、伪造学术成果,署名不实、论文交易等七类行为;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或面临降级、撤职或开除、解聘等处理。
该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下述七类行为: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