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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致盲眼用气体同批产品已全数召回

2016年04月15日 12:22 来源于 财新网
食药总局表示,目前尚未检测出涉事气体中导致损害的杂质成分。而酿祸的天津晶明公司生产所产气体,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之后,又有媒体曝出,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北医三院部分患者,在2015年间因使用不合规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致盲。该事件再一次牵动公众神经和对医疗卫生体系的信心。

  4月14日,食药总局回应称,涉事企业已全部召回与涉事气体同一批次的产品,被罚款约518万元,并停止生产该产品,但目前尚未检测出涉事气体中导致损害的杂质成分。

  据了解,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属于Ⅲ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玻璃体切割、视网脱离等眼科手术,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北医三院曾使用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均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同批次产品(批号:15040001)。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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