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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江苏靖江“4·22”火灾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016年04月23日 21:31
杨焕宁要求,针对“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继续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港口、库场、码头等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据新华社4月23日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23日说,从初步查明的情况看,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杨焕宁是在23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作此表述的。他说,从今年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看,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但是“4·22”火灾等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都蕴含着极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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