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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政法机关须主动”

2016年06月21日 14:21 来源于 财新网
近些年律师权利版图虽然不断扩张,但规定的权利在实践中却遭遇重重障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政法机关还须主动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朱江)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引发法律界人士高度关注。6月19日,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共同主办“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研讨会,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黄太云在会上表示,《意见》明确了律师是依法治国重要力量,呼吁有关部门主动制定具体规则。

  “认为律师挑刺搅局”是不正确的

  按照《意见》的内容: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明确了中国律师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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