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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保法修订:拟删除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内容

2016年06月27日 12:56 来源于 财新网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三审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拟在立法目的中删除之前备受争议的“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内容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辰)此前争议声颇高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有了新动向,此前,该法此前一直被动保人士诟病为“野生动物利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闫小培在二审发言时说,建议总则第一条删除“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这一句。因为第一条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在立法目的中加入野生动物的利用,很容易使公众误解为保护是为了利用,并且保护和利用同时出现在一条中存在一定的不和谐。

  据6月27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介绍,法律委员会经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研究,建议删去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中的“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一句,并将第四条中的“合理利用”改为“规范利用”。

责任编辑:崔筝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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