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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刑诉改革落地 体现法治精神期待细化落实

2016年08月03日 17: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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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律师认为《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传递的法治理念值得肯定,期待更细化的规定,推动条文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有效落实
“审判中心”刑诉改革落地。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备受关注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已于今年6月底落地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期低调对外公布,改革面纱揭开。

  《意见》共21条,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基础上,重申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理念,强调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提高普通程序当庭宣判率、排除非法证据等。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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