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备受关注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已于今年6月底落地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期低调对外公布,改革面纱揭开。
《意见》共21条,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基础上,重申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理念,强调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提高普通程序当庭宣判率、排除非法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