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沈凡)民政部官网正在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1日。财新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以及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这四类可以直接登记。而规定以外的社会团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需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登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教授认为:“意见稿明确了这四类可以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从法律的角度给予认可,有一定的进步性。但除此之外,还存在大量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类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团体,法律对于是否鼓励这些团体的注册以及发展并没有明确指出,这就导致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从紧要求的现象,所以对于这些社会团体也应开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