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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胜诉首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案

2016年01月15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民间环保组织胜诉三峡库区水污染案。法院人士表示,有望通过本案的审判推动跨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财新网】(记者 张嫣)继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宣判后,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在环保公益诉讼中再下一城。日前,立案一年多的三峡库区水污染案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宣判,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作为原告获胜诉。

  据新华网2014年8月18日报道,位于三峡库区的重庆巫山千丈岩水库受湖北一洗矿场直排废水而严重污染呈暗灰色,造成周边5万余名群众饮水困难。千丈岩水库距离长江仅13公里。

  2016年1月14日,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三峡库区首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判令被告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前不得生产,同时进行生态修复并公开道歉。判决还要求被告支付鉴定费、律师费、为诉讼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32万余元。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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