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自2016年10月1日起,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侵犯公民人身权的,除财产损害赔偿外,也应对人身损害予以赔偿。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行使,最高法院近期发布《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在非刑事司法赔偿中引入精神损害抚慰金条款,并明确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执行程序中的侵权行为类型。受访律师认为,对非刑事司法程序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大进步,《解释》在侵权类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有待完善。
财新记者了解,国家赔偿案件不仅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案件,还包括仅以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与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行使职权相关的赔偿案件,实践中称“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