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开考前一周,9月18日,司法部公布《关于修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下称《决定》),将“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等违纪行为纳入处理范围,明确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使用考试作弊器材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和“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