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孙良滋)“十一”长假后第二个工作日,落马高官审判季再敲重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一审被河南安阳中院认定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官方媒体的报道称,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中院公开宣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白恩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白恩培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