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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 林权有序流转

2016年11月25日 17:32
支持公开市场交易。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权流转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能损害农民权益,不能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

  【财新网】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

  国办发 〔201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集体林是培育森林资源的重要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2008年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集体林业焕发出新的生机,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是,还存在产权保护不严格、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到位、规模经营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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